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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政府食堂采购项目(二次)(第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5 10:23:54 本文标签:营口市 老边区 柳树镇 政府 

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政府食堂采购项目(二次)(第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营口市德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1-13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JH25-210811-00374

二 、 项目名称: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政府食堂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政府食堂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合聚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二楼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959,800(元)

评审总得分:8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政府食堂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政府食堂采购项目(二次)(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服务范围: 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人民政府机关院内实有150人用餐,柳树镇辖区内:派出所24人、医院12人、联通5人、综合执法5人、工商所2人、各村驻村书记5人,共计203人,具体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服务要求: 1.中标方需在食堂指定区域内为我镇提供早餐、午餐服务。经营所用食品原材料由中标方自行采购,须选择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食材每日进场时除登记存档外,需进行感官检验(查看色泽、气味、保质期等),对肉类、禽类等需查验检疫合格证明,留存复印件存档;严格依照行业要求建立“采购-验收-存储”全流程管理制度,原材料采购进货台账需包含供应商信息、采购日期、食材名称、数量、合格证明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坚决杜绝采购“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若发现采购来源不明或不合格食材,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合同期间,甲方不定期进行食材抽检(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并明确整改标准,中标方须无条件整改;自书面整改意见送达之日起5日内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2.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健康证到期前15日内完成续办;中标方用工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规范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承担用工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聘用人员资料(含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须在到岗后3日内报甲方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服务期间若从业人员因离职、健康等原因不能到岗,中标方须在24小时内安排具备健康证的替补人员到岗,新到岗人员须提前接受1天岗前培训(熟悉食堂卫生规范、设备操作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从业人员在岗期间须统一穿戴工服、工帽、口罩(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工服工帽每周至少清洗消毒2次;每餐结束后按“三清三查”标准清理卫生:清台面油污、清地面污渍、清餐具残渣,查消毒设备运行、查保洁设施状态、查工具归放情况,确保卫生达标;清洁工具使用后须用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再冲洗晾干后归放到指定存放点,存放点需贴有工具名称标识。餐厨设施出现损坏(非人为故意损坏),中标方须在2小时内响应,小型故障当日修复,大型故障(如消毒柜整体损坏)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春晶、章入文、吴耀国、徐丽霞(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政府食堂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517.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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