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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民委员会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 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5 10:57:55 本文标签:晋安区 委员会 前洋村 

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 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招2024-84号

项目名称: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 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60.03996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399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佳筑景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领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鼎烨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 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 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以 榕晋自然综〔2024〕20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村财列支,招标人为 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38723元,K值为6%,发包价为600399.62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 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3872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 月21 日09 时00 分至2024年10 月25日17 时30 分到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五四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又名琴亭花园广场)A区第十四层D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控制价及图纸等)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日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至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五四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又名琴亭花园广场)A区第十四层D室)递交投标文件;

7.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民委员会公告栏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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