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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6 05:06:33 本文标签:盘山县 办事处 竞争性 

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3-04

项目概况

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122-00049

项目名称: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8000

最高限价(元):828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油、粮、肉类、蛋类、调料类、蔬菜类、冻货类、鲜活水产类、水果类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在以往食材供应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4日10时30分至2026年03月1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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