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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线路租用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6 19:25:45 本文标签:通信线路 公开招标 租用费 

通信线路租用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1114152677-15299532

项目名称:通信线路租用费

预算编号: 1526-00017727, 1526-00017730, 1526-00017731, 1526-00017732, 1526-00017735

预算金额(元): 7870000元(国库资金:787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390000.00元,包2-1500000.00元,包3-2780000.00元,包4-1000000.00元,包5-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互联网出口(1G+1G)政务外网总头线路租用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浦东新区通信线路租用项目采用租用各运营商的光纤通信,包括政务网租用及互联网出口通信租用,为保障线路冗余和互为备份的安全考虑,采用租用不同运营商的线路,旨在通过租用通信线路项目的实施,实现带宽提速,确保浦东新区各级政府部门及各部门下属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政务网络的稳定畅通,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信息传输业。

标项二

包名称:互联网出口(3G+1G)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浦东新区通信线路租用项目采用租用各运营商的光纤通信,包括政务网租用及互联网出口通信租用,为保障线路冗余和互为备份的安全考虑,采用租用不同运营商的线路,旨在通过租用通信线路项目的实施,实现带宽提速,确保浦东新区各级政府部门及各部门下属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政务网络的稳定畅通,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信息传输业。

标项三

包名称:互联网出口(2G+1G)政务网光纤租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浦东新区通信线路租用项目采用租用各运营商的光纤通信,包括政务网租用及互联网出口通信租用,为保障线路冗余和互为备份的安全考虑,采用租用不同运营商的线路,旨在通过租用通信线路项目的实施,实现带宽提速,确保浦东新区各级政府部门及各部门下属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政务网络的稳定畅通,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信息传输业。

标项四

包名称:互联网出口(ipudongwifi)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ipudongwifi是新区重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涉及浦东新区党政办公中心、社区民生医疗服务点和特定使用场所,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社区治理和民生服务等政府信息化应用推广起到了有力的支撑,强化了移动政务办公的应用保障,方便了民生服务。在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中心和特定使用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无线宽带WIFI

网络覆盖。向公众用户提供免费的上网服务,并提供运营及日常维护服务,项目为四家单位共同承担,大数据中心负责各街镇行政服务中心的WIFI信号。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信息传输业。

标项五

包名称:互联网出口(3G+1G)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浦东新区通信线路租用项目采用租用各运营商的光纤通信,包括政务网租用及互联网出口通信租用,为保障线路冗余和互为备份的安全考虑,采用租用不同运营商的线路,旨在通过租用通信线路项目的实施,实现带宽提速,确保浦东新区各级政府部门及各部门下属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政务网络的稳定畅通,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信息传输业。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如遇封网等特殊情况,则交付按实际封网天数顺延;服务起始日期自实际交付时间开始计算,服务期限为1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其业务种类须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须包含上海市。

3.5法人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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