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一标段南京路、裕田、裕强、学院路、利民、裕民、利业街道办事处辖区):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哈尔滨市双利市政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和平街印刷厂楼一层从西往东数 | 15,048,700.67元 |
合同包1(一标段南京路、裕田、裕强、学院路、利民、裕民、利业街道办事处辖区):
服务类(哈尔滨市双利市政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其它垃圾收运-运至乐业垃圾焚烧场(日产垃圾量约380吨) | 招标文件本标段要求全部内容 | 满足招标文件本标段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3,617,566.00 |
| 1-2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其它垃圾收运-至乐业垃圾焚烧场预估高速过路费(不可竞争费) | 招标文件本标段要求全部内容 | 满足招标文件本标段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924,666.67 |
| 1-3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厨余垃圾收集-订单式收集(含运输) | 招标文件本标段要求全部内容 | 满足招标文件本标段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三年(采用1年+1年+1年的方式,即:通过第一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通过第二年采购人考核的中标单位,在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三年合同。如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市、区两级预算取消或政府体制机制发生改变,取消合同或不续签合同)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06,468.00 |
刘玉兰、陈磊、李国峰、王延春、刘玉萍、董敬、郭佳奇(采购人代表)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收取方式: (1)支付单位:由中标人支付; (2)支付形式:中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任选以下一种形式交纳: ①现金:到代理公司现场交纳; ②电汇:中标人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汇款,且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中标人名称及其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必须一致,并简要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汇款信息: 户 名: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 账 号:9550880214916800111 行 号:306261000107 2.收取标准: 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服务期三年(1+1+1),按照预算金额的0.9%向每包中标人一次性收取。 3.其他: 投标人在测算本项目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一标段南京路、裕田、裕强、学院路、利民、裕民、利业街道办事处辖区 | 13.556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一标段南京路、裕田、裕强、学院路、利民、裕民、利业街道办事处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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