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4-17 |
项目概况 财经干部教育中心海纳阁加固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16371 项目名称:财经干部教育中心海纳阁加固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49034.64 最高限价(元):2549034.64 采购需求: 财经干部教育中心海纳阁加固维修工程招标需求 一、项目名称:财经干部教育中心海纳阁加固维修工程。 二、建设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三、工程内容: 财经干部教育中心海纳阁加固维修工程,施工内容为结构加固,室内设施拆除恢复,水暖、电气等配套设施施工等,具体施工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八一路266号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 五、计划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75日历日,暂定施工日期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7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六、资金来源: 控制价2549034.64元。(本项目暂列金额100000元) 七、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截至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八、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人支付预付款项前,由中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保函平台(电子预付款保函模块)完成保函申请和办理(担保期不小于六个月,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考虑在综合报价中,不单独支付),采购人完成线上保函核验,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后,由供应商提出申请并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结算价款报送采购人审计部门审核完成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汇入审定值1.5%质保金,采购人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封账期不计算在内)一次性支付审计部门审定价款扣除预付款后的余额。中标供应商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函办理,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主要材料设备品质表: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参数要求 | | 1 | 格栅板 | ≥27mm厚,燃烧性能≥B1级 | | 2 | 企口硬木地板(实木) | ≥24mm厚企口硬木地板(实木),燃烧性能≥B1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3d):苯≤10μg/m3;甲苯≤20μg/ m3;二甲苯≤20μg/ 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100μg/ m3;实木地板漆膜表面耐磨≤0.10g/100r,且漆膜未磨透 | | 3 | 运动地胶卷材 | ≥4.5mm厚,TVOC释放量(3d)≤0.70mg/(m2·h),聚氯乙烯单体含量:不得检出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铅≤6mg/kg;镉≤3mg/kg;铬≤6mg/kg;贡≤3mg/kg耐磨性(体积损失)≤4.0mm3燃烧性能≥B1级色牢度≥6度残余凹陷≤0.20mm | | 4 | 玻化地砖(设计尺寸600mm*1200mm) | 玻化砖,内照射指数IRa≤0.9;外照射指数Ir≤1.2,耐磨性:无釉陶瓷砖、板≤150mm3,有釉陶瓷砖、板达到3级,耐污染性≥4级防滑性(摩擦系数干法)≥0.55 | | 5 | 漏电保护断路器 | 2P20A/L |
十一、供应商需要携带下列样品参加投标: 以下材料需要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样品: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参数要求 | 样品制作要求 | | 1 | 格栅板 | ≥27mm厚,燃烧性能≥B1级 | 样块尺寸:切割成300mm(±5mm)*300mm(±5mm);样块颜色:橡木色 | | 2 | 企口硬木地板(实木) | ≥24mm厚企口硬木地板(实木),燃烧性能≥B1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3d):苯≤10μg/m3;甲苯≤20μg/ m3;二甲苯≤20μg/ 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100μg/ m3;实木地板漆膜表面耐磨≤0.10g/100r,且漆膜未磨透 | 样块尺寸:60mm(±5mm)*300mm(±5mm);上表面颜色:原木色;样块需含企口,仅需提供硬木地板层,无需提供其它基层 | | 3 | 运动地胶卷材 | ≥4.5mm厚,卷材, TVOC释放量(3d)≤0.70mg/(m2·h),聚氯乙烯单体含量:不得检出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铅≤6mg/kg;镉≤3mg/kg;铬≤6mg/kg;贡≤3mg/kg耐磨性(体积损失)≤4.0mm3燃烧性能≥B1级色牢度≥6度残余凹陷≤0.20mm | 样块尺寸:切割成300mm(±5mm)*300mm(±5mm);样块颜色:浅蓝色 | | 4 | 玻化地砖(设计尺寸600mm*1200mm) | 玻化砖,内照射指数IRa≤0.9;外照射指数Ir≤1.2,耐磨性:无釉陶瓷砖、板≤150mm3,有釉陶瓷砖、板达到3级,耐污染性≥4级防滑性(摩擦系数干法)≥0.55 | 样块尺寸:切割成600mm(±5mm)*600mm(±5mm);样块颜色:奶黄色 | | 5 | 漏电保护断路器 | 2P20A/L | - |
样品上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单位的任何字符和徽标等标记(包括品牌、产地、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项目名称、供应商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以及采购人信息、本项目信息等),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评标时采购人可能对样品进行破坏性检验。 经评审出现所提供样品认定为不合格样品的,属于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视为无效磋商响应件。 不合格样品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未携带样品的; 携带样品不全的; 携带样品出现可识别投标单位的任何字符和徽标等标记(包括品牌、产地、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项目名称、供应商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以及采购人信息、本项目信息等)。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上述投标样品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应包含参数要求中除厚度外的参数,未提供检测报告或提供的检测报告不能证明满足参数要求的,属于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样品厚度不满足参数要求的,属于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十二、关于绿色建材的相关要求: 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需执行《绿色项目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需求标准》),本项目使用的建材属于《需求标准》明确为“必选类”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建材;属于《需求标准》明确为“可选类”的,应采购和使用不低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建材种类的40%。本项目涉及《需求标准》“必选类”的建材小类见下表1。本项目涉及《需求标准》 “可选类”的建材小类共19项(见下表2),投标单位应从中至少选取8项。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本项目涉及的“必选类”建材小类和供应商选取的 “可选类”建材小类(需按照大类-中类-小类具体列明选取的“可选类”建材)在后续施工中满足《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选取绿色建材、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属于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对于“必选类”和选取的“可选类”绿色建材,中标单位在后续施工中需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要求的绿色建材检测报告或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作为工程使用和验收的依据。 表1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主体和地基基础材料 | 钢结构构件 | 钢结构构件 | | 预拌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 | | 预拌砂浆 | 水泥基预拌砂浆 | | 钢筋 | 热轧钢筋 | | 维护结构材料 | 门窗 | 门窗、门窗配件及型材、中空玻璃 | | 保温隔热材料 | 岩棉制品 | |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 墙面材料 | 涂料 | 水性墙面涂料 |
表2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维护结构材料 | 砌体材料 | 非烧结类砌体材料 | | 防水卷材 |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 | | 防火涂料 | 钢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 | | 防腐材料 | 防腐涂料 | | 硅酮密封胶 |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建筑用硅酮密封胶、中空玻璃用硅酮密封胶、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 | 建筑结构加固胶 | 锚固用结构胶(以混凝土为基材) | | 工程修复材料 | 聚合物树脂基快速修复材料 | |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 隔墙隔断材料 | 纸面石膏板 | 纸面石膏板 | | 吊顶材料 | 集成吊顶、矿棉板吊顶 | | 其他 | 隔断材料 | | 墙面材料 | 墙面陶瓷砖(板) | 墙面陶瓷砖(板) | | 地面材料 | 地面陶瓷砖(板) | 地面陶瓷砖(板) | | 木地板 | 木地板 | | 弹性地板 | 聚氯乙烯类弹性地板 | | 五金卫浴 | 卫生洁具 | 便器 | | 五金配件 | 水嘴 | | 设备设施 | 给水排水 | 管材管件 | 塑料管材管件 | | 阀门 | 建筑用阀门 | | 建筑电气 | 电气照明 |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 |
十三、试验与检验 中标单位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岩棉、开关插座、线缆等材料复试及拉拔试验、钢结构涂层检验等试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试验检验不合格,更换材料的主材费、返工费用、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商承担,工期不顺延。 十四、施工合同模板: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东北财经大学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财经干部教育中心海纳阁加固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八一路266号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财经干部教育中心海纳阁加固维修工程,施工内容为结构加固,室内设施拆除恢复,水暖、电气等配套设施施工等,具体施工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程承包范围: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以及发包人要求增加或调整的施工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5 月 6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7 月 2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75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一切相关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磋商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5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东北财经大学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东北财经大学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