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第二批道路标识标牌项目):
废标理由:本项目于2026年3月3日组织竞争性磋商评审,在评审结果复核阶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在符合性评审过程中否决供应商依据不足,导致评审结果存在错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次采购活动评审结果无效,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合同包1(第二批道路标识标牌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戴永利(采购人代表)、王敏、辛灵凤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第二批道路标识标牌项目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