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青塘遗址--黄门岩洞穴遗址环境整治项目标识系统等采购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州市白云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永泰泰兴路22号B3栋101房 | 下浮率:1.15% |
合同包1(青塘遗址--黄门岩洞穴遗址环境整治项目标识系统等采购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白云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青塘遗址--黄门岩洞穴遗址标识系统等 | 黄门岩洞穴遗址环境整治项目标识系统、雕塑等配套服务设施。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 1期:【1】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则按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验收。 【2】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的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3】因货物或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或行业主管等政府部门鉴定。 【4】标识系统说明牌的内容与古文化遗址的价值内涵相符,其安装措施严格满足文物保护要求,相关设施设备功能完备、运行正常。 | 自合同签订之日12个月内完工,项目完工后15日内完成验收,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1、成交供应商必须将项目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后才可组织采购人进行综合验收。 2、本项目严格按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验收。 3、必须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项目竣工验收须达合格或以上工程质量标准。 |
吴平贞、周燕、张文锦(采购人代表)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委托代理协议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和计费方式计算。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青塘遗址--黄门岩洞穴遗址环境整治项目标识系统等采购项目 | 2.097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青塘遗址--黄门岩洞穴遗址环境整治项目标识系统等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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