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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部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3 11:01:49 本文标签:人民法院 服务项目 上海市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1219161686-00315130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部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备注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部餐饮服务项目上海才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388号关港工业园区4号楼A103室86.513040721.9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部餐饮服务项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部餐饮服务项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食堂位于上海市虹桥路1200号内,用餐规模为早餐550人、午餐700人、晚餐200人。由成交人指派技术和管理服务人员到采购人餐厅为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在成交单位未确定前,服务仍由原服务商提供,如本项目最终成交不是原服务商,报价人必须承诺一旦成交,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成交人进场服务且本项目完成交接止,必须以最终合同价按月的方式与本项目的前服务单位支付成交前的服务费。)。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炜中,杨慧伟,张艳萍,张开丽,单永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之间按0.8%计取,500-1000万之间按0.45%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5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才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服务方案较优,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的理解较为透彻,人员技能证书提供较为完整齐全,针对性较强,响应标书文件的程度较好,菜单制作及营养搭配较合理,应急预案及服务承诺较好。经综合评审,上海才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综合得分最高为86.51分,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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