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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洛阳市委员会宣传部新华社宣传合作经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13 12:05:31 本文标签:中国共产党 洛阳市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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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洛阳市委员会宣传部新华社宣传合作经费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通过新闻报道、新媒体传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洛阳市的美誉度、影响力。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作为新华社直属事业单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唯一媒体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詹秋灵洛阳市河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刘春梅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进平洛阳理工学院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26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0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03月26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01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投标人、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非专利专有技术、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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