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2025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发布日期:2026-05-13 15:45:00 本文标签:成都市 民医院 第六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污泥无害化处置、 1项、 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卫医函〔2021〕238 号)规定:感染性废物,特征为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为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根据成城发[2010】92 号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在市特种垃圾焚烧场关闭后必须将医疗废物统一交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收运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医疗废物的收运、处置等经营活动。”市域内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污泥应按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方式,目前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只有成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能满足要求,同时按照《成都市医废处置中心项目特许权协议》要求规定成都市仅有一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成都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能够承接本业务。认真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就近转移处置要求,有效防范危险废物长距离转移的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能在本市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当就近转移和利用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废物跨省、市长距离转移的运输风险和环境污染风险。根据《成都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基本情况(截至2022 年 10 月 14 日)》,成都市仅有一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成都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能够处理 HW01 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污泥作为 HW01 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就近处置,尽量避免跨区域转移,杜绝环境风险。综上所述,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污泥无害化处置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成都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