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重症与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二十)):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瑞康医药(黑龙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街道办事处利民村呼兰大道1号 | 840,000.00元 |
合同包1(重症与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二十)):
货物类(瑞康医药(黑龙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监护仪(具备麻药浓度、呼末二氧化碳、 体温模块、有创监测.脉压监测) | 宝莱特 | P18 | 5.00(台) | 168,000.00 | 840,000.00 |
王晓霞(采购人代表)、张丽君、徐浩、孙树勇、王庆华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中标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委[2015]299号,由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改为市场调节价向中标单位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重症与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二十) | 1.2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重症与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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