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项目名称: 巨鹿县自然资源数字执法低空智能体系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铁塔无人机场服务、铁塔无人机场运维服务各10套,具体为无人机及铁塔机场服务、探照灯喊话器服务、增强图传模块服务、服务器服务、维护保养服务、三者险服务、平台运维服务、50M传输专线服务、无人机场供电服务等。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42.02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邢台区域内只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有已建成的铁塔资源,利用现有铁塔资源、建设无人机舱建设服务项目,能够避免重复建设,可节约国家大量资金,在全市范围内具有相关资源的唯一性。2、本项目利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已建成的无人机部署配套服务和运营维护服务系统进行后续建设并由其继续提供相关服务,可实现无人机舱建设服务项目无损移交顺利建设,做到省市县乡互联互通,有力保证系统工作的正常运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具有良好的专业优势,具有资质及资源的唯一性,服务的完整性,满足要求与自然资源智能监管平台对接接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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