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盐南高新区宣传信息中心(单位)
项目名称:盐南高新区市级主流媒体《盐阜大众报》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市级党报提供头版头条、重点策划、深度报道等多维宣传,充分运用盐城发布、登瀛观察、学习强国等新媒体,讲好盐南精彩故事,展示盐南对外形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0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对照“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本项目的核心功能是依托市级党报权威平台与主流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盐南高新区的政务信息、发展成果及政策解读。盐阜大众报作为中共盐城市委机关报,是盐城地区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主流党媒,拥有报、网、端、微全覆盖的全媒体矩阵,其政治属性、舆论导向与内容质量标准,完全符合高新区形象宣传的客观要求,能够确保宣传信息高效、精准触达目标受众。这一要求源于项目本身的功能定位,属于客观需要,并非采购单位主观设定。2、对照“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盐阜大众报在本地拥有10万份发行量、全网3000万粉丝,是盐城地区覆盖面最广、影响力最深的主流纸质媒体与融媒体平台,其读者群体、传播渠道以及与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联动能力,在本地新闻宣传领域具有不可替代性。经广泛市场调研与分析,目前其他媒体平台均难以满足本项目要求:外地媒体对本地情况缺乏深入理解,难以精准把握宣传导向;商业媒体在权威性与公信力方面存在不足,无法满足政务宣传的严谨性要求;本地其他小型媒体或新媒体平台,在传播覆盖面、公众影响力及专业采编能力上,均无法达到本项目的预期宣传效果。3、对照“因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提供。”盐阜大众报的党报属性、新闻采编资质及官方信息发布地位,在法律和事实上具有独占性。根据我国新闻出版管理体制,特定行政区划内的党委机关报具有唯一性。因此,能够合法、有效为本项目提供全流程宣传服务的供应商,仅限于盐阜大众报社或其唯一指定的运营主体,其他任何供应商均无法承接此项服务。4、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性,该项目属于新闻服务的事项,项目资金用途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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