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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5 07:40:57 本文标签:国家税务总局 服务项目 滁州市 

一、项目编号:ZF2026-14-0148(招标文件编号:ZF2026-14-014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乐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徽商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1号大棚2区1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8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安徽乐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本项目拟采购滁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龙蟠食堂供应日常所需食材及其配送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等供应配送。采购内容按实际配送和服务状况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采购预算46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预算460万元,服务期限为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预算有稳定保障、成交供应商年度考核合格且采购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可与成交供应商继续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但续签后,合同总期限不超过3年。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娟、胡文静、阮亮、叶红、张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100%计取,由各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2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86.82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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