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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购买专职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6 07:05:53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服务项目 

一、项目编号:330703260290010000003-YG2026-FW8291-ZFCG449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购买专职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总价:86000(元)浙江释晨律师事务所宾虹路99号融景湾五号楼八楼
2总价:100000(元)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金华市双龙南街1018号新融大厦17楼
3总价:98000(元)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3号楼5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购买专职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段一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购买专职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段一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2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购买专职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段二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购买专职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段二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3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购买专职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段三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购买专职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段三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温珍珍,叶青芬,阮为武,何祖兵(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郑丽娟

六、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七、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释晨律师事务所69.573.571.573.578.573.35.8179.11
1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70.066.069.076.071.070.45.075.4
1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62.065.065.074.068.066.85.171.9
1浙江宾虹律师事务所61.066.065.075.062.065.85.070.8
1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60.061.060.066.061.061.65.2666.86
1浙江如初律师事务所53.553.554.557.549.553.710.063.7
1浙江方子律师事务所46.050.047.053.043.047.86.1153.91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浙江释晨律师事务所66.572.569.573.579.572.35.8178.11
2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72.066.068.076.071.070.65.075.6
2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61.065.066.074.068.066.85.171.9
2浙江宾虹律师事务所58.066.065.075.062.065.25.070.2
2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56.060.060.069.061.061.25.2666.46
2浙江如初律师事务所49.553.552.560.549.553.110.063.1
2浙江方子律师事务所44.051.047.056.043.048.26.0454.24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浙江释晨律师事务所66.572.570.573.579.572.55.8178.31
3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70.064.065.074.068.068.25.173.3
3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60.066.067.076.071.068.05.073.0
3浙江宾虹律师事务所60.066.065.075.062.065.65.070.6
3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59.060.060.069.061.061.85.2667.06
3浙江如初律师事务所50.553.555.560.548.553.710.063.7
3浙江方子律师事务所46.051.047.056.043.048.65.9754.57
3浙江友欣益律师事务所19.020.019.019.019.019.26.2525.45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00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各标段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分别为标段一1500元,标段二1500元,标段三1500元,共计4500元。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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