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GD202601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州高新区交通安全保障设施提升改造一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①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16“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更正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银行转账或保函形式,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②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二)商务条件增加条款“2.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总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止”;③实际以最新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及最新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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