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平县民政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
| 撰写单位: | 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2-2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23-0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平县民政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2-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中最高限价变更为:954000.00 2.招标公告中合同履行期限变更为: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采用“1+1+1”模式,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主体(1+1+1指:9个月+12个月+12个月)。 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变更为:预算金额:1272000.00元1年;最高限价:954000.00元9个月。 4.第二章 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合同履行期限变更为: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采用“1+1+1”模式,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主体(1+1+1指:9个月+12个月+12个月) 5.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三、商务要求中合同履行期限变更为: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采用“1+1+1”模式,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主体(1+1+1指:9个月+12个月+12个月)。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25日14时1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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