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煤管局、环卫中心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230405]SYXM[GK]20260001
项目名称:兴安区煤管局、环卫中心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安区煤管局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兴安区煤管局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取1+1+1方式,即:每年合同服务期在临届期时,经采购人有关部门审核后,根据供应商当年服务质量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合同。每年的采购金额以当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为准。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结算金额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确定。)
合同包2(兴安区环卫中心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其他服务 | 兴安区环卫中心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取1+1+1方式,即:每年合同服务期在临届期时,经采购人有关部门审核后,根据供应商当年服务质量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合同。每年的采购金额以当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为准。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结算金额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确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安区煤管局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合同包2(兴安区环卫中心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安区煤管局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2(兴安区环卫中心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至 2026年01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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