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口腔医用耗材):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孟庆阳(采购人代表)、马滨胜、石华、霍艳秋、李大龙
定额收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