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西农大未来研究院供热管网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7 20:10:58 本文标签:研究院 竞争性 农大 

西农大未来研究院供热管网配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01室(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026-0225

项目名称:西农大未来研究院供热管网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1,365.4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农大未来研究院供热管网配套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01,365.4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01,365.45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市内供暖(冷)管道铺设西农大未来研究院供热管网配套项目施工采购1(项)详见采购文件3,701,365.4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农大未来研究院供热管网配套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凡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明确规定的需要贯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本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并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农大未来研究院供热管网配套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3)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至今任意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至今任意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查询日期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书面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9)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10)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并提供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至 2026年03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01室(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杨凌农创汇11楼1120室(杨凌大道辅路与永安路交叉口西南160米)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杨凌农创汇11楼1120室(杨凌大道辅路与永安路交叉口西南16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02057308@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焦工,电话:18966511108)。报名资料核实无误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