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友谊县兴隆镇、凤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3幢16楼1602号、1603号、1605号、1606号、1608号 | 628,000.00元 |
合同包1(友谊县兴隆镇、凤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服务类(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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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友谊县兴隆镇、凤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 规划范围为友谊县凤岗镇、兴隆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连片区域,涵盖以下核心内容: 1.地块划分与用地性质管控:明确各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兼容性要求及适建、不适建范围; 2.开发强度指标确定:制定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等强制性指标; 3.“四线” 管控:明确黄线(基础设施)、绿线(绿地)、紫线(历史保护)、蓝线(水体)的控制界线与管理要求。 | 1.调研服务:调研工作需全面、深入,覆盖规划范围区域,提交调研工作报告。 2.编制进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3.后续技术咨询:配合采购方开展规划动态评估及调整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资料归档:规划编制完成后,需将规划成果等整理归档,提交采购方存档,确保资料完整、规范。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 1.地块划分:结合凤岗镇、兴隆镇实际,科学规划地块,地块边界清晰、形态规整,可独立进行土地出让或开发建设。 2.管控指标:严格按照上位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确定各地块的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 3.基础设施规划:道路、给排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规划,需符合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 4.“四线”管控:明确基础设施用地黄线、各类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地表水体蓝线等“四线”范围及管控要求。 | 628,000.00 |
刘兴海、刘波、林兴录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参照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的规定一次性收取10500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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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友谊县兴隆镇、凤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 1.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友谊县兴隆镇、凤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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