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州市正安食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大道399号 | 折扣率:85.50% |
合同包1(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正安食品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 按采购人要求 | 按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年或合同发生金额到达采购预算止(以先到为准) | 按采购人要求 |
郭汉文(采购人代表)、吴世鹏、王丽琴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中标(成交)人需缴纳代理服务费(不含增值税)和评审费。 本项目中标(成交)人应缴纳的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货物类项目以预算金额为缴费的计算基数,服务类项目以每年度预算金额为缴费基数计算出年代理费*服务期限。按照以下标准计取: (1)货物类项目:10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1.1%。 (2)服务类项目:10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8%。以上费用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9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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