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1-2026-003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佛山市医疗纠纷和市群众诉求服务平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3.详细评审中的商务部分”的部分评审标准作以下更正:
原文 | 更正后 |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10.0分) 根据供应商拟派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人民调解员的等级进行评分:供应商安排一级调解员的,每名得4分;安排二级调解员的,每名得3分;安排三级调解员的,每名得2分;安排四级调解员的,每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供应商须提供为以上人员缴纳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复印件;(2)须提供调解员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一人具有多个等级调解员证书的,按得分高的等级证书评审统计,不重复计分;(3)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不完整或不提供不得分。 |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10.0分) 根据供应商拟派人民调解员的等级进行评分:供应商安排一级调解员的,每名得4分;安排二级调解员的,每名得3分;安排三级调解员的,每名得2分;安排四级调解员的,每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1)供应商须提供为以上人员缴纳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复印件;(2)须提供由司法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制发的人民调解员等级证书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一人具有多个等级调解员证书的,按得分高的等级证书评审统计,不重复计分;(3)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不完整或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3.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4.在谈判/磋商期间,报价人未按要求在云平台“等候大厅”填写/响应谈判/磋商承诺和报价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佛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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