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渭南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函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XZYXM2026-13
项目名称:2025年渭南市秦岭中段(北麓)水源函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03,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90日历天,管护期两年
采购包2:90日历天,管护期两年
采购包3:90日历天,管护期两年,封山育林封育期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工造林(瓜坡镇湾惠村、姚郝村及大明镇薛马村、王寺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合同包2(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大明镇水渠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合同包3(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高塘镇涧峪村、涧峪口村及金堆镇铁炉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工造林(瓜坡镇湾惠村、姚郝村及大明镇薛马村、王寺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递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方式投标人任选其一进行提供
(4)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代理机构将对信用记录现场进行查询。(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清单)
合同包2(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大明镇水渠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递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方式投标人任选其一进行提供
(4)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代理机构将对信用记录现场进行查询。(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清单)
合同包3(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高塘镇涧峪村、涧峪口村及金堆镇铁炉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递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方式投标人任选其一进行提供
(4)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代理机构将对信用记录现场进行查询。(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清单)
时间: 2026年03月28日 至 2026年04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3)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185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 〔2022〕35 号;
(13)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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