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22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0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经采购人来函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采购人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经采购人来函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采购人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0日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0025210200045972;预算品目:LED显示屏。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610041。
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8598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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