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1SJHW250018(招标文件编号:(F)1SJHW250018)
二、项目名称:非标设备采购项目(第十五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1号中原电子产业园一期101中原电子大楼栋-1-7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77.44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新乡北方车辆仪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乡市科隆大道1069号
中标(成交)金额:18.68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新乡北方车辆仪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乡市科隆大道1069号
中标(成交)金额:24.23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电台综合检测系统;车通综合检测系统 |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2 | 新乡北方车辆仪表有限公司 | ××B传感器综合试验装置 |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3 | 新乡北方车辆仪表有限公司 | 车辆工况记录仪检测设备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怀铁、周怡彦、陆建湖、谢立强、朱文蓓、银永明、李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2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96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非标设备采购项目(第十五批)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非标设备采购项目(第十五批)
二、项目编号:(F)1SJHW250018
三、开标时间:2025年3月6日10:00(北京时间)
四、评标时间:2025年3月6日10:00(北京时间)
五、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
标包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2家,本项目标包1流标。
标包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2家,本项目标包2流标。
标包3: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山锋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标包4: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乡北方车辆仪表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州山锋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标包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2家,本项目标包5流标。
标包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2家,本项目标包6流标。
标包7: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乡北方车辆仪表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龙坤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六、招标人名称、联系方式: 国有南岭机械厂 卢月18773590926
七、公示有效期:2025年3月17日截止。
八、公示媒体: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质疑方式及受理时间:
参与采购活动的单位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由质疑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和编号,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质疑事项及诉求,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提出质疑的日期等。质疑方应将质疑书正本和按照被质疑方、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的质疑书副本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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