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林业局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6-18 | ||||||||||||||
| 2、项目名称:鲁山县林业局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检测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571,200.00元 | ||||||||||||||
| 最高限价:571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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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概况:鲁山县林业局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检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及地方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30日历天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书)。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3月31日 至 2026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4月1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4.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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