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建远见睿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1幢B1101号 | 936,000.00元 |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五期)项目(总价):936000元 |
采购包1(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五期)项目):
服务类(福建远见睿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平潭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 | 平潭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 | 按谈判文件要求 | 按谈判文件要求 | 1.服务期限:2年。2.主要工期要求:详见“项目概况”。 | 年 | 按谈判文件要求 | 936,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陈丽萍 |
| 评审专家: | 姚峰 、 俞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以差额累计法进行计算。 ②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非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账户名称:福建联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帐号:5919070823108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万达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五期)项目:1.40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厦门云开档案技术有限公司、福州蓝蝴蝶数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四方文库档案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谈判与报价超时未响应,视为主动退出的无效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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