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屏山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屏山县人民医院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屏山县人民医院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8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医院放射科设备GE64排CT Optima680于2018年5月安装完成投入使用,使用至今已接近8年时间,该设备适用于全身各系统不同疾病的检查,现设备即将出保,如出现故障不能及时维修,导致停机将严重影响医疗质量与病人满意度,为保障设备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以满足不间断的临床医疗检查工作,随着设备的使用年限增长,如今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更换备件的的几率越来越大,现需对维保服务进行采购。(2)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规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生产地址等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在设备使用及维修过程中,难免需要更换零备件,很多备件是整机的重要结构及组成,与整机一同注册,如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已发生变化,按此法规要求,整机需要重新注册,因此只能使用原厂配件。(3)医院放射科设备GE64排CT Optima680是由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研发和生产的,如出现故障不能及时维修导致停机将严重影响医疗质量与病人满意度,为减少设备故障停机时间,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同时因设备特殊性、专业性、软硬件兼容性和匹配性,必须保证更换的零配件与原设备的一致性以确保设备的使用参数。其它厂家的替代部件的吻合度、兼容性都无法满足该设备的需求,只能使用原厂配件。(4)四川颂治兴科技有限公司为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国四川省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的唯一合法授权代理商。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的相关要求。故本项目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采购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名称: 四川颂治兴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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