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 南平市解放路106号电信公司 | 1,210,000.00元 | 86.74 |
采购包1(浦城县环境空气自动站气态污染物分析仪更新项目):
货物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 蓝盾 | 安徽蓝盾 LGH-210、安徽蓝盾 LGH-220、安徽蓝盾 LGH-230等 | 1 | 批 | 1,210,000.0000 | 1,21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邱雄标 |
| 评审专家: | 刘伟民 、 骆秀凤 、 刘星 、 郑艺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标(成交)金额,依据国家计划发展局的“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浦城县环境空气自动站气态污染物分析仪更新项目:1.73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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