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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31 20:41:39 本文标签:中医医院 成都市 新都区 食堂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6000028

二、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成都尚之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1栋2层21号1,689,120.00元99.0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尚之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22040000C22040000 餐饮服务食堂餐饮服务为医院职工、就诊患者与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等提供早、中、晚三餐餐饮服务,含常规餐食、营养套餐、(需符合中医膳食调理基础要求)小吃等供应,以及环境卫生保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曼曼、黄晓龙、周明、钟芳明、李竹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本项目计算基数为单年中标金额*3年),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下浮20%执行,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原则上单项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不足5400元的,按54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784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425210200011443[2026]00055。2.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757,496.00元/年。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280-4,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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