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ZZC2025-C3-990400-GXFT
二、项目名称: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号灯、视频监控等外场设备维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4.5(%) | 扬州市法马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高邮市高邮镇工业集中区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号灯、视频监控等外场设备维护服务 | 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号灯、视频监控等外场设备维护服务 | 采购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号灯、视频监控等外场设备维护服务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劳晓启(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劳绍毅,吴明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40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联系人:毕工,联系电话:0777-5682198。
2、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新兴街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丰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132 7903 9735。
3、扬州市法马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6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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