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ZF202500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超高通量单细胞芯片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 本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二、专用条款中 的 “★(八)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修改 为:
“ ★(八)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双方确认采用“预付款+履约保障”模式,付款方应在合同签订且收到以下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向收款方支付预付款:
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作履约保证金;
由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原件),保函需符合本条款约定标准。
2.预付款金额:合同总价80%。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付款方转账后需及时提供转账回单供收款方核对。
4.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出具之日起至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经需方验收通过后30天起。
5.货物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且培训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进度款(即余款)。
6.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
需方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 | 西南大学 | 银行账号: | 3100028109024968877 |
开户银行: | 工行重庆朝阳支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00000450401733W |
银行行号: | 102653000474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
”。
(二) 本项目 招标文件 第六篇 合同文本 国产设备采购合同中的“六、 付款模式”修改为:
“ 六、 付款模式
6.1 付款模式
6.1.1 双方确认采用“预付款+履约保障”模式,付款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收到以下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向收款方支付预付款:
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 %(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作履约保证金;
由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原件),保函需符合本条款约定标准。
6.1.2 预付款金额:合同总价80%(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6.1.3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开户行: ,账号: ),付款方转账后需及时提供转账回单供收款方核对。
6.1.4 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出具之日起至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30天起。
6.1.5 本合同中货物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且培训工作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进度款(即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6.1.6 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
6.2需方每次向供方付款前,供方应该先行向需方提供等额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供方银行账号及税号信息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银行行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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