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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道路改造等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3 12:53:29 本文标签:师范大学 黄河路 辽宁 

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道路改造等工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5-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204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道路改造等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中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修改为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以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为准,请各供应商登录系统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7日13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5.本项目最后报价时限为30分钟(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视为退出磋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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