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门海关城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5-04A-2025-D-E03529
项目名称:江门海关城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7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食堂食材配送
标的数量:1个
简要技术要求和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为江门海关本级、江门海关缉私局、高沙海关、外海海关、新会海关、江门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共六个单位联合采购,并由江门海关后勤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负责江门海关本级、江门海关缉私局、高沙海关、外海海关、新会海关、江门海关后勤管理中心等六个单位管辖范围内行政办公场所食堂的早餐、午餐、晚餐的食材配送(具体数量因新建场所或改变用餐方式而发生变化,具体以各海关单位确认为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以二者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下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2024年9月到2025年2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2024年9月到2025年2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①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②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5)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即: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
我司可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和纸质招标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获取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电子采购文件通过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响应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供应商注册、本项目的报名、文件的购买与下载。供应商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响应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响应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费用支付方式(三选一):① 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 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采购文件。
(2)纸质采购文件,请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司现场(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8室)领取。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采购文件工本费:
1)文件费用: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03529
(4)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并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门户网站(jiangmen.customs.gov.cn)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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