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551
二、项目名称:健康体检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 1,700,000.00元 | 健康体检服务(折扣率):94.31% 健康体检服务(折扣率):94.31% | 98.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4070100 | C04070100 体检服务 | 健康体检服务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体检人员名单进行体检,认真核对受检者身份,冒名顶替一律视为无效,供应商应拒绝接待体检服务。2、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统一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供应商应协商安排补检时间等要求 | 本项目一采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合同期限内,如无解除合同事由,在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每一年期满经过履约验收合格后,双方经协商一致,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每年体检时间在接到采购人体检通知后1个月(工作日除外)内分批次组织完成。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体检场所、做到检患分离,避免交叉感染。做到交通便利,能提供专用停车场,体检地点周边应有地铁站、公交站等。2、供应商在职工体检当天为其提供早餐,至少提前一天将准备的早餐清单反馈给采购人等标准 |
| C04070100 | C04070100 体检服务 | 健康体检服务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体检人员名单进行体检,认真核对受检者身份,冒名顶替一律视为无效,供应商应拒绝接待体检服务。2、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统一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供应商应协商安排补检时间等要求 | 本项目一采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合同期限内,如无解除合同事由,在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每一年期满经过履约验收合格后,双方经协商一致,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每年体检时间在接到采购人体检通知后1个月(工作日除外)内分批次组织完成。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体检场所、做到检患分离,避免交叉感染。做到交通便利,能提供专用停车场,体检地点周边应有地铁站、公交站等。2、供应商在职工体检当天为其提供早餐,至少提前一天将准备的早餐清单反馈给采购人等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文霞、高子平、毛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94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为: 采购包1:1,70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为:51010025210200039189。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04070100 体检服务。
4、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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