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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健康体检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3 19:10:31 本文标签:中级人民 人民法院 服务项目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551

二、项目名称:健康体检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执行标准评审总得分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1,700,000.00元 健康体检服务(折扣率):94.31%
健康体检服务(折扣率):94.31%
98.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04070100C04070100 体检服务健康体检服务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体检人员名单进行体检,认真核对受检者身份,冒名顶替一律视为无效,供应商应拒绝接待体检服务。2、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统一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供应商应协商安排补检时间等要求本项目一采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合同期限内,如无解除合同事由,在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每一年期满经过履约验收合格后,双方经协商一致,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每年体检时间在接到采购人体检通知后1个月(工作日除外)内分批次组织完成。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体检场所、做到检患分离,避免交叉感染。做到交通便利,能提供专用停车场,体检地点周边应有地铁站、公交站等。2、供应商在职工体检当天为其提供早餐,至少提前一天将准备的早餐清单反馈给采购人等标准
C04070100C04070100 体检服务健康体检服务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体检人员名单进行体检,认真核对受检者身份,冒名顶替一律视为无效,供应商应拒绝接待体检服务。2、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统一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供应商应协商安排补检时间等要求本项目一采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合同期限内,如无解除合同事由,在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每一年期满经过履约验收合格后,双方经协商一致,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每年体检时间在接到采购人体检通知后1个月(工作日除外)内分批次组织完成。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体检场所、做到检患分离,避免交叉感染。做到交通便利,能提供专用停车场,体检地点周边应有地铁站、公交站等。2、供应商在职工体检当天为其提供早餐,至少提前一天将准备的早餐清单反馈给采购人等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文霞、高子平、毛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94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为: 采购包1:1,70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为:51010025210200039189。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04070100 体检服务。
4、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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