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芦潮港派出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芦潮港派出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南汇新城镇芦潮港派出所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730号1号楼、2号楼、3号楼,租赁面积为9968.18平方米,拟租赁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该房屋产权归上海临港新片区临湖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 (二)“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南汇新城镇芦潮港派出所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730号1号楼、2号楼、3号楼,租赁面积为9968.18平方米,拟租赁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该房屋产权归上海临港新片区临湖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 (二)“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