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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芦潮港派出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13 21:40:31 本文标签:上海市浦东新区 人民政府 服务项目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芦潮港派出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芦潮港派出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南汇新城镇芦潮港派出所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730号1号楼、2号楼、3号楼,租赁面积为9968.18平方米,拟租赁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该房屋产权归上海临港新片区临湖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 (二)“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南汇新城镇芦潮港派出所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730号1号楼、2号楼、3号楼,租赁面积为9968.18平方米,拟租赁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该房屋产权归上海临港新片区临湖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 (二)“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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