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2-28 |
项目概况 东软256CT保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4658 项目名称:东软256CT保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95000 最高限价(元):895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1.整机保修一年,球管除外。 2.开机率: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全年开机率不低于95%。 ★3.零备件更换: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机器进行约定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更换零部件费,供应商人工费和出差费等) ,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保修期间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全新配件,为原厂同型号匹配件。 4.设备优质保养:每年提供2次对该设备的免费保养,每次保养后,供应商工程师以邮件或现场汇报的形式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报告。 ★5.远程连接:提供基于设备嵌入式远程连接方案的实时远程服务,以保证维修的及时性。 6.维修工程师资质:由合格的专业工程师提供快速优质的现场服务。 ★7.高级诊断:供应商必须能合法获得在有效期内的原厂高级故障诊断软件的诊断维修钥匙。 8.备品备件供应要求:设立国内备件中心,储备品种齐全,存量充足的备件,丰富的零配件储备及覆盖全国的配件物流供给,缩短用户维修的等待时间。 9.软件升级:提供免费的临床应用软件升级,并派应用专家到场进行新功能培训,升级后软件版本平台应为同类型设备同期最新。 10.在线支持:协助采购人的工程师分析和维修有关设备。在采购人拨打维修热线后提供电话支援:800-或400-维修热线,供应商资深工程师在线技术支持,答疑。 商务需求: | ★1 |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如合同期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两年,每次续签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2 | 履约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合同签订满6个月付清剩余合同总价50%. | | ★4 | 合同期满后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可进行续签。续签方式: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第二年、第三年价格与第一年相同。 | | ★5 |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验收程序: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验收报告: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6 | 热线支持:7*24小时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如合同期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两年,每次续签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03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