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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精神病医院2025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发布日期:2026-02-14 09:16:10 本文标签:宜宾市 精神病 医院 

宜宾市叙州区精神病医院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宜宾市叙州区精神病医院

项目名称: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宜宾市叙州区精神病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438,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38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宜宾市叙州区精神病医院医院信息系统服务原由重庆百达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并提供运维服务,各子系统之间存在紧密的数据交换,数据库结构由该公司掌握,其他公司不能获取。由原公司提供可以保证合法有效、互联互通。 2、本次升级为原医院信息系统的技术架构及功能的迭代升级,需考虑数据一致性、功能衔接性、技术延续性、降低项目风险、减少培训成本等。系统源代码由原公司掌握,系统修复及迭代升级其他公司无法完成。 3、确保业务数据的延续性。医院信息系统积累了大量的历史数据,这些数据的结构和格式与现有系统紧密相关。在升级过程中,需要确保新系统能够完全兼容并准确读取和处理这些历史数据,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原供应商对数据结构和存储方式最为了解,能够更好地实现数据的无缝迁移和整合。 4、供应商在系统升级后能够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他们熟悉系统的架构和代码,能够快速响应并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这种技术支持能力对于医院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5、信息系统为整体实施部署为确保各子系统集成与数据通讯一致性。 6、医院信息化系统需要接入的第三方接口(如财政电子票据系统、“三医”监管平台、宜宾涉医实名就诊信息平台等),均由该公司完成系统改造和二次开发,所以要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经专业人员论证,拟购买的服务项目采购来源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据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据此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重庆百达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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