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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溪镇“隘头-褒美”农文旅动线改造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日期:2026-02-14 11:51:17 本文标签:改造 项目 结果 

一、项目编号:[350212]GDCD[CS]2025002

二、项目名称:汀溪镇“隘头-褒美”农文旅动线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福建禄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区霞阳南路9号新阳大厦611单元D00712,358,000.00元95.4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汀溪镇“隘头-褒美”农文旅动线改造项目):

工程类(福建禄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单位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1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汀溪镇“隘头-褒美”农文旅动线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交付使用潘怡欣闽1352011201105823、闽G209-10460、闽建安B(2014)20032762,35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吕阳泽
评审专家:徐建力 、 郑泽民 、 熊友霞 、 黄长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南支行,账 号:40338001040012891,收款单位: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00%;(100万元,500万元],0.70%;(500万元,1000万元],0.55%;(1000万元,5000万元],0.35%。(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汀溪镇“隘头-褒美”农文旅动线改造项目:1.755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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