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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4 12:47:55 本文标签:瓦房店市 档案馆 数字化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MP20250601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瓦房店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二、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三、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原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软件开发、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加工。
(2)投标人应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辽宁省外乙级资质单位承接本项目的,应当向辽宁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执行。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第二节 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的“(七)其他”
原内容:
★2.核心馆藏系统要求一个月内完成全部安装、测试及验收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三、其他要求”的“(四)”

原内容:

(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与档案相关内容。

一、更正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软件开发、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加工。
(2)投标人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
二、更正为:
★2.核心馆藏系统要求二个月内完成全部安装、测试及验收。
三、更正为:
删除该项要求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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