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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畜牧兽医中心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兽共患病监测净化(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4 16:31:37 本文标签:宝鸡市 竞争性 二次 

项目概况

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兽共患病监测净化(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M-20250501-1

项目名称: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兽共患病监测净化(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兽共患病监测净化):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诊断用生物试剂盒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兽共患病监测净化诊断用生物试剂盒1(批)详见采购文件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兽共患病监测净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0)、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兽共患病监测净化)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出具《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兽用生物制品)、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至 2025年08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 anxi.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同时发布;

2、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段内,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谈判文件要 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请各供应商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6、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谈判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7、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货物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8、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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