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5-0770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采购警用摩托车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采购警用摩托车):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采购警用摩托车):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文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无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采购警用摩托车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济南轻骑警用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飞盾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辽宁泽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国昱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小企业(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未按要求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依据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故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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