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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儿童医院 天津市儿童医院双院区营养科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YT-TJ25-0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4 21:09:11 本文标签:XYTTJ 儿童医院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天津市儿童医院双院区营养科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25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T-TJ25-001

项目名称:天津市儿童医院双院区营养科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最高限价:3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300300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天津市儿童医院双院区营养科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p>、<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p>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经营项目与本项目相适应(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备查)。(四)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2日到 2025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2506。

方式:现场发售,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现金,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建议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25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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