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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精细化管理及物流延伸服务(SPD)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5 10:51:49 本文标签:克拉玛依市 医疗器械 中西医 

一、项目编号:HYGS-ZC-2025-10(招标文件编号:HYGS-ZC-2025-10)

二、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精细化管理及物流延伸服务(SPD)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正扬路环园路南四巷16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精细化管理及物流延伸服务(SPD)项目完成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精细化管理及物流延伸服务(SPD)项目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进前、郁文江、贺卫平、杨德民、张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进行支付,采购代理费4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中标费率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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