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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2025年9月-2027年9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CZ2025-1121)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5 13:34:22 本文标签:物业管理 服务项目 花都 

一、项目编号:CZ2025-1121

二、项目名称: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2025年9月-2027年9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2025年9月-2027年9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0号(自编物业大楼)12,883,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2025年9月-2027年9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物业管理服务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2025年9月-2027年9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小文(采购人代表)、钟勇坚(采购人代表)、王丹、张远健、林晓珊、邓伟志、齐延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

(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专窗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核对并确认支付,或由中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2025年9月-2027年9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7.6708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2025年9月-2027年9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综合诚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3.0039.904.789.9197.5911
绿清生活服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0037.004.639.8790.5022
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5726.904.789.9081.153
广东信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7.8628.004.6610.0080.524
中建四局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符合性审查内容评审不通过(未提供《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第8条,设备设施维护专业主管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的扫描件; 未提供第10条: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扫描件。)

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28866416。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28866163(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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