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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重点海洋产业监测和重点海洋产业剥离系数试算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6-02-15 15:03:16 本文标签:自然资源 服务中心 辽宁省 竞争性 

项目概况

重点海洋产业监测和重点海洋产业剥离系数试算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恒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南三经街20号嘉隆大厦A座1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LNZB2025-008

项目名称:重点海洋产业监测和重点海洋产业剥离系数试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海洋经济涉及众多国民经济行业,其中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等海洋产业与国民经济行业之间的对应关系较为复杂,两者多为相互交叉或涵盖,海洋生产总值核算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从国民经济行业发展数据中将海洋经济成分有效剥离出来。国家和各级海洋经济主管部门开展的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实践中,普遍采用行业剥离法对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总产出、增加值进行核算。为此,亟需通过专门的剥离系数调查对我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的成分占比和贡献比例进行梳理,以进一步夯实海洋经济统计数据基础,提升全省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工作质量。

二、服务内容

(一)、工作任务

根据《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共涉及38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对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的总产出和增加值核算,需剥离出对应38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中,涉海的产业活动部分,即需要测算涉海占比系数(剥离系数)。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编制辽宁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剥离系数调查工作方案。

(2)开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剥离系数调查与系数测算。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基于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和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采集的数据、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名录库数量,或涉海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调查数据,开展全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剥离系数调查与测算。

(3)剥离系数校验。结合历史数据和现有资料,校验系数是否能运用于海洋生产总值的测算和剥离。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1)调查区域范围:辽宁省沿海的地级市,包括丹东市、大连市、营口市、盘锦市、锦州市和葫芦岛市。

(2)调查行业范围:《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中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涉及的38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

(3)调查对象:上述调查范围内的法人单位。

(三)、调查周期

本次调查年度为2024年度。

(四)、项目成果及时间要求

2025年12月20日前提交以下成果:

(1)辽宁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剥离系数(EXCEL版1份);

(2)辽宁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剥离系数核定技术报告(WORD版1份)。

(五)、技术标准

(1)《辽宁省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制度》

(2)《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

(3)《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

(4)《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20794-2021)

(5)《海洋经济活动单位识别技术规程(试行)》

(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三、商务要求

3.1项目服务周期: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

3.2付款方式:

3.2.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收到项目单位提交的辽宁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剥离系数调查工作方案,自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首付款;

3.2.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辽宁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经济调查底册,自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2.3项目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0%款项;

3.2.4在采购人付款时如因政府审计或拨款迟延的,不视为采购人逾期付款,投标人不向采购人主张相关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至 2025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恒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南三经街20号嘉隆大厦A座17楼)

方式:供应商可以到辽宁恒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或者将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至代理机构邮箱lnhslnzb@163.com。(注:发送邮件具体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拟参加项目的供应商发送邮件后须电话通知代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延误报名和领取磋商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20号嘉隆大厦A座1606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20号嘉隆大厦A座16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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