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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郊区四丰镇人民政府佳木斯市郊区四丰镇团结村村内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5 17:02:05 本文标签:佳木斯市 人民政府 市郊区 

佳木斯市郊区四丰镇团结村村内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811]LDZC[CS]20250001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四丰镇团结村村内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9,851.6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佳木斯市郊区四丰镇团结村村内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49,851.64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公共设施施工四丰镇团结村村内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349,851.6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木斯市郊区四丰镇团结村村内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木斯市郊区四丰镇团结村村内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1.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合法在职员工,证企相符、无在建项目,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施工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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