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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延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回收农膜处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5 17:26:34 本文标签:延川县 竞争性 农业 

项目概况

延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回收农膜处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5-00223

项目名称:延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回收农膜处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回收农膜处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39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3,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3950001(项)详见采购文件39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回收农膜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回收农膜处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至 2025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1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1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见附件 )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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